机 械 工 程 学 院
院学字〔2024〕第6号
机械工程学院本科生各类奖助学金加分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推进我院本科学生评奖评优的规范性,激励我院本科学生在课程学习、人文素质、科技创新等各方面全面发展,根据《中北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修订版)<校学[2020]11号>》、《中北大学学术论文类别认定办法(试行)<校科〔2020〕1号>》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取得中北大学学籍的本科生。
第二章 加分细则
第三条 本科生各类奖助学金的加分项目涉及以下几个方面:专业理论学习、学科竞赛、文体比赛、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社会公益活动、其他表彰等。具体得分有:
一、专业理论课程学习得分(占总分的70%):
一学年“专业理论”分=(平均学分绩点+5)×10
二、综合实践得分(占总分的15%):
1、参加文艺、体育比赛获奖,依据获奖等级计分,具体分值如下:
2、学生组织任职
学生组织任职指在校院班级担任学生干部,担任工作满一年具备加分条件,具体分值如下:
3、参加集中组队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校院级),校级加5分,院级加3分。参加志愿服务(校院认可)加2分。(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累计加分不能超过3次)。
4、在大学期间考取各类技能及等级证书加分:
注:同类证书加分只考虑其中一项(四六级证书只加其中一项)。
三、科技创新得分(占总分的15%):
科技创新主要包括学科竞赛、论文专利、参与科研三部分,具体分值如下:
注:1)国家级、省部级学科竞赛参考教务处发布的学科竞赛目录内比赛及级别。所获奖项必须以申报者本人或署名中北大学而取得,否则不计入考评。若某级比赛为上一级比赛的选拔赛,按最高分一次加分,不累加。多人获奖时,得分=加分×(1/排名顺序)。
2)学术论文认定参照《中北大学学术论文类别认定办法(试行)》(校科〔2020〕1号),期刊名录以学校学术委员会公布的最新内容为准。所有被收录论文以图书馆收录证明为准,刊源证明不算。同一论文被不同系统收录,按最高分计分,不重复加分。若出现共同一作,则分数平分。发表论文必须见刊方可加分。同一专利或论文涉及多人时,得分=加分×(1/排名顺序)。
3)学生参与科创活动中,如主持一项,参与一项,可累加;如两项均为参与,只计最高分。参与老师的项目必须由老师出具书面证明材料。
4)统计国家奖学金时校院级奖项不予统计。
以上加分均以获奖证书或文件为依据。
第三章 附 则
第四条 本细则中如有未提及的新增成果,按相同级别进行加分,具体解释权在学院本科生奖优助学工作组。
第五条 本细则适用于学院本科生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机械工程学院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