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院科研工作的深入发展,依据《机械工程学院新型研发团队建设管理办法》,现就组织开展2021年度院级新型研发团队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学院内全体教职工。
二、申报条件
1.负责人职称为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团队人员的职称不受限制。
2.具备一定的研发条件。具备研究、开发和试验所需要的仪器、装备和固定场地等基础设施及必要的测试、分析手段和工艺设备。
3.具有稳定的研发人员,原则上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
4.发展方向明确,鼓励青年博士主动加入相关研发团队。
5.具有相对稳定的研发经费来源。主要包括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收入,以及承接科研项目获得的经费等。
6.近一年内未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或严重失信行为。
三、申报材料
(一)学院新型研发团队申报表(附件1);
(二)新型研发团队成员申报表(附件2)
四、申报程序
(一)自主申报。
(二)审核推荐。
机械工程学院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