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北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的有关规定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 号)文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六届学科评议组《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及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认真落实研究生申请学位基本要求的通知》(晋教研〔2013〕11 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培养质量,严格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对我校各类研究生申请学位基本要求做出如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