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北大学研究生优秀个人评选条例》有关规定,现将2018/2019学年优秀个人评选的有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二、评选要求:
1、取得中北大学正式学籍的18级硕、博士研究生;
2、优秀个人的评选依照《中北大学研究生优秀个人评选条例》有关规定进行;
3、“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比例控制在本学院18级研究生总数的各4%以内,“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比例控制在本学院18级研究生总数的各1%以内。
三、评选程序及日程安排
1、个人申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评选由个人提出申请,同时附2018/2019学年学习成绩复印件;各项荣誉称号不能重复申报;
2、班级初评:班主任和班委会成员根据学生申报情况和评选标准提出候选人名单,召开班会对候选人进行投票评选,同意票数在2/3以上的候选人名单上报学院,并填写《研究生各班评奖评优会议记录》
3、院级评选:学院会对班级上报的候选人名单进行严格审查、公示,确定优秀个人名单并附相关材料报研究生院审核;
4、研究生院对各院上报结果进行审核,并递交校研究生评优奖励工作委员会审查,报校领导审批。
5、各班级务必将班级优秀个人申报汇总名单(含电子版、纸质版)、优秀个人申请表(附成绩单)于2019年9月16上午10点前交德怀楼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