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北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将我院2017级硕士研究生综合奖学金评定的有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综合奖学金评定范围:
1.我校有正式学籍的、已注册的2017级全日制及非全选择非集中授课的硕士研究生,在外校借读、休学、定向委培的研究生不参加综合奖学金的评定;
2. 本学年无违规、违纪处分。
二、综合奖学金评定等级及金额:
1. 一等奖学金
评定比例为10%,奖励金额为3000元/学年。
2.二等奖学金
评定比例为15%,奖励金额为2000元/学年。
3.三等奖学金
评定比例为25%,奖励金额为1000元/学年。
三、综合奖学金计分办法
具体参考《机械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综合奖学金评定细则》(2018年试行)及《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各类奖助学金加分细则》
四、评定办法及程序
1.研究生个人对照有关条件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中北大学硕士研究生综合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提交所在学院;
2.班级评优工作小组召开班级评议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签字,无异后汇总信息提交学院如下材料:
①附件3:《机械工程学院17级硕士研究生综合奖学金情况汇总》(电子版);
②附件4:《综合奖学金科研实践加分汇总》(电子版);
③附件5:《研究生各班评优评奖会议记录》(纸质版);
④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论文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创新存折。(以班级为单位)
3.学院审查学生材料的真实性,组织评审工作,确定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填报《学院综合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由学院领导签署意见后汇总报研究生院教育管理科。
五、评选要求
1.各学院须在10月22日下午4:00之前将纸质和电子材料报德怀楼408。
2.请各班级严格按照文件及时间截点组织评选,过时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