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及山西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结合《中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规定,现进行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评定办法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取得正式学籍、已注册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延期毕业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及录取类别为计划内定向、单位委托培养的研究生不参与国家奖学金评审。
二、奖励金额
我校硕士研究生奖学金金额2万元;
奖学金金额3万元。
三、评选办法
1、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研究生评优奖励工作委员会,负责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领导工作。由党政负责人任主任委员,学生副书记或科研副院长任副主任委员,导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代表为委员的院研究生评优奖励工作委员会,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和评定工作。
2、评选程序
⑴、研究生个人对照有关条件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提交所在学院;
⑵、学院审查学生材料的真实性,组织评审工作,确定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5天无异议后由学院领导签署意见后汇总报研究生院教育管理科。
⑶、研究生院对各学院所报申请名单进行复审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中北大学研究生评优奖励工作委员会批准后报送山西省教育厅。
四、评定条件详见《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2018年试行)》文件。(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须是对研究生思想道德素质、学习科研能力、社会实践能力的综合考评)。
五、需要提交的材料:
1、附件1:《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金汇总表》
2、附件2:《2018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情况表》(电子稿);
3、附件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4、附件4:《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报名材料一览表》(电子稿);
5、加盖学院科研科公章的个人成绩单一份(学院统一打印);
6、班级思想道德素质评分表及班委评分表(纸质版);
7、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需要报送一份200-300字左右的个人简介电子稿(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所获奖励等等)、一份证件照电子版。
六、其他有关问题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每名研究生在读期间仅可获得一次国家奖学金。
2、博士在所在专业的学院进行评选。
3、我校硕博连读学生现只具有博士学籍,不具有硕博双重学籍,因此,国家奖学金评选18级推免博士生只能以博士身份明年参评。
七、注意事项:
1、 严格按照《<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规范填写,个人申请部分除签名之外需要全部打印,不得手写,不得随意改动表格格式。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
2、“推荐意见”和“评审情况”栏需详细填写审查意见,说明学生的特点,不得只填写“同意”等过于简单的审查意见。学院主管领导签名和学院公章必须完备,不能用学院公章代替领导签名,不能用学院科室公章代替学院公章。
3、请报名人员在在9月18日上午10:00之前将材料交至德怀楼408,过时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