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北大学机械工程学院!今天是:
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奖优助困】关于做好2026年机械工程学院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30日 16:34    作者:    来源:     点击率:次

机械工程学院各班: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中北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校学〔2026〕1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山西省财政厅、教育厅下达的国家奖助学金经费预算,为做好2026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

现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一年级学生除外)。

二、参评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中北大学学籍且在校就读的本科生。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遵守社会公德,举止文明,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

(五)就读二年级及以上,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学分绩点不低于3.0(以学院官方表格数据为准)综合测评成绩在同专业前30%(以学院官网公示排名为准);体能测试成绩70分及以上(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能测试的不受此限。由于身体原因的同学需要填写书面申请及附带相关证明材料,并由班主任签字证明方可)。

(六)是我校上一学年统一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自立自强,生活习惯良好,没有铺张浪费行为。上学年积极参加校内勤工助学。

(七)上一学年无缓考课程。

三、评选程序

(一)班级初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由班主任组织班级评议小组对申请人材料的完整性及条件的相符性进行审核、评议,班级评议小组由班主任担任组长,学生干部和宿舍学生代表担任成员,评议小组所有成员须在《中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班级评议结果报告》中签字,无异议后在班级内部公示并向学院(校区)提出推报名单。班级公示结束后,被推荐学生填写《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班主任审定并签署推荐意见。

(二)学院(校区)评审。学院(校区)学生工作领导组汇总审核各班级推报学生情况,召开评审会,确定本学院(校区)推荐学生名单,并在学院(校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学院(校区)党委签署推荐意见并报学生处。

(三)学校审定。学生处汇总审核各学院(校区)推荐学生情况,确定202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报学校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并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报至省资助管理部门。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

1.《中北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表》电子版一份

2.《本专科励志奖学金-导入模板》电子版一份

3.《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三份;

4.加盖学院教学科公章个人成绩单一份;

5.中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班级评议结果报告纸质版2份;

五、特别说明

1.本科生在同一学年不得同时参评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2.受校、院级处分者不得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

3.各班要按照评选要求严格审核,班级评议结果报告中“评议要点”栏要说明评议要点主要详细说明申请学生的情况,存在问题及异议;“评议结果”栏要写明班级评议通过并上报的同学名单及总人数;“评议小组成员签字”要由成员本人签字,不得代签。

4.要确保评审程序的公开透明和结果的公平公正,充分发挥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激励作用。评审和发放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如学生在申请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学校将随时取消其受助资格,并按照《中北大学本科生违纪处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5.要对评审全过程、全环节严格把关、细致审核。对审核不细、把关不严的相关责任人,将按规按纪予以处理;

6.须畅通信息反馈渠道,问题一经发现立即解决,确保提交学院的评审结果无异议;

7.严格按照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的文件执行,不允许将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私分、充班费、以各种理由聚会等违规使用行为,确保助学金的正确使用,对于违反规定的将取消其奖励或者受助学生资格,已经发放的奖助学金将予以追回。


机械工程学院党委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