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坚持依法治校,突出教授治学,保障学术权力,进一步完善学校学术组织体系,发挥学术委员会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和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经学院研究决定,依据《中北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校发[2025]1号)及《中北大学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方案》,启动我院学术分委员会换届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本次学术分委员会换届工作坚持科学、规范、民主、公开的原则,以《中北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为依据,换届产生院学术分委员会,为学校和学院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学术分委员会设立及组成办法
1、学院设立学术分委员会,委员由学院不同学科、专业的正高级职称人员组成,委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5人的单数。
2、学术分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
(二)学术造诣高,具有正高级职称,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成果;
(三)关心学院建设和发展,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
(四)年龄在65周岁以下(院士不受年龄限制),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学术分委员会委员职责。60-65周岁之间的委员数额应不超过委员总人数的1/10。任期内达到65周岁的委员仍可担任委员,直至本届任期结束。
3、学术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2人,主任委员原则上在不担任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教授中选出,副主任委员由主任委员提名,经全体学术分委员会委员选举产生,学术分委员会主任委员原则上应是校学术委员会委员。
三、换届工作安排
2025年4月2日-4月11日:学院组织安排学院学术分委员会换届选举以及校学术委员会选举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请有意愿参选教师填写机械工程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委员信息表(附件1)于4月7日下午下班前提交至学院科研科。
四、换届工作应注意的问题
1、在组织实施换届工作时,要严格遵守《中北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附件2)的有关规定和民主选举程序。
2、在组织酝酿确定学术分委员会委员的人数和委员具体条件时,要考虑委员专业水平、学术修养和学科代表性,确保学术委员会的权威性。
机械工程学院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