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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25日 16:16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我校从2007年起具备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资格,结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以及《中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校发〔2017〕1)号的原则和规定,为推进该项工作,我院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

推免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直接关系到学生利益。推免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保证质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有利于学院深化教学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有利于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形成良好学习氛围。

二、推免生遴选工作机构

工作组

组   长:祝锡晶   张清

副组长:曾志强 苗鸿宾 李秀玲

成   员:学科带头人、院教指委成员、专业负责人

  书:方群玲

办公室:学院教学科

三、遴选推免生范围及条件

(一)择优遴选范围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我院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

(二)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要求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没有违法行为,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体质健康要求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前三年成绩平均达到50分及以上(因残疾或重大疾病确实丧失运动能力的学生除外)。

3.学业成绩要求

(1)基础知识扎实,成绩优良,所修全部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2)学业成绩评价以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推免学生的综合评分排名在本专业前20%(含20%)。

(3)综合评分由“学习成绩分”、“ 创新能力分”、“ 实践能力分”三个部分总和获得。

“学习成绩分”以前三学年的平均学分绩点计算。

“创新能力分”以发表论文、申请专利、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及成果为主要考核内容,计分方法详见附件1。每个学生的创新能力分最大值不超过0.8。

“实践能力分”以承担志愿服务等公益性社会工作、各类社会实践等方面的工作并有较大影响为主要考核内容,加分条件详见附件3。每个学生的实践能力分最大值不超过0.1。

4.英语水平要求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50分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四、名额分配

按照教育部推免工作的文件精神和下达给我院推免生总名额,以学院应届毕业生人数为基本依据,依照以下原则分配名额:

1.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参军入伍退役学生,符合推免生选拔的基本条件的名额单列。

2.各专业推免生人数由学校分配到该专业的推免生名额确定,各专业内则按综合评分排名确定最终候选人资格。凡含有实验班(四年)、普通班的专业按班级人数的比例对该专业的推免名额进行二次分配,按班级类别综合评分排名确定最终候选人资格。

五、有关工作及申请程序

(一)9月25日之前,学院向学生公布本实施办法。

(二)9月30日之前,推荐工作小组要组织专家对申请学生提供的论文、专利、成果、社会实践等进行审核认定并进行现场答辩,对参加的各类学科竞赛进行审核认定,相关证明材料需要原件及复印件,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审定毕业生的“创新能力分”、“实践能力分”。学院统计毕业生的综合评分及排名情况,并将排名情况向全体学生公布。

10月4日之前,学院推荐工作小组根据选拔的基本条件(思想政治要求、体质健康要求、学业成绩要求、英语水平要求)初步审定推荐生名单并在学院内公示,根据公示期间师生反馈的意见,确定本单位推荐学生名单并报送教务处。

六、其它事项

(一)取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如未被录取接收,将取消该生推免资格。

(二)杜绝各种不正之风,对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经核实在推免及接收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及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者;

2.本科毕业时未取得学士学位者;

3.取得推免生资格后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者;

4.受过学校各类处分者。

(三)学生如对推免工作任何环节存在异议,应根据具体事宜,形成书面材料交到学院推免办公室(德怀楼405),向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提出申诉,学院将依据事实及时回应和处理。如学生继续持有异议,可向学校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由校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依据事实给予及时回应和处理。

七、本办法解释权在机械工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