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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学院关于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申请聘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18日 13:12    作者:吴瑾    来源:     点击率: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决策部署,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晋教科函[2023]8号)要求,全力做好2023年科研助理岗开发聘用工作,现将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申请聘用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申请阶段

根据学院实际,将科研助理设置为以下五类:

   1、研究助理:从事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

   2、实验(工程)助理:从事科学与工程技术实验、分析测试、仪器设备运行等工作。

   3、财务助理:协助项目负责人做好科研经费预算编制和调剂、经费支出、财务决算和验收等科研经 费使用和管理工作。

   4、事务助理:负责项目组日常事务、文书等工作。

   5、行政助理:从事学院科研相关行政、业务辅助等工作。

各科研项目(课题)组(科研团队)等应按照“按需设岗、应设尽设、合理配置、规范管理”的原则,积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填写《中北大学科研助理岗位申请表》(见附件1);

二、岗位发布、学生申请阶段

   1、发布招聘公告,招就部协助学院同步发布。

   2、进行组织宣传,申请人员填写《中北大学科研助理岗位招聘申请表》(见附件3),发送到设岗单位报名邮箱。

   3、设岗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审核报至学院。

   4、学院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汇总。

三、应聘人员考核、审核阶段:

1、学院各设岗单位组织考核小组,对审核通过的报名人员进行考核。

2、学院将已确定的本科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招就部、研究生拟聘用人员报研究生院审核。

3、审核拟聘用人员名单后由各学院、各设岗单位完成最终聘任。

四、日常管理、绩效考核阶段:

1、学院各设岗单位根据科研助理出勤情况和工作实际对其进行考核,所考核者须为按规定流程发布岗位、完成聘任的在岗人员,名单应与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各学院已录入科研助理聘用名单一致。

2、学校已聘用科研助理考核周期以月为单位,7月15日—8月14日为第一个考核周期;学院各设岗单位根据科研助理出勤情况和工作实际完成考核,按学院填写科研助理月度考核表、院领导签字、盖章后,须在各周期结束10日内上报。

五、联系人

联系人:学生科,电话:0351-3922039,邮箱:zhgns1550260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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