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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学字〔2021〕第29号 机械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加分细则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6日 22:26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院学2021〕第29

机械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加分细则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努力营造良好育人氛围,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依据《中北大学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修订)(校学[2021]10》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加分细则

第二条  综合素质测评以培养“全面发展的人”为核心,内容包括学生的文化修养、自主发展、社会参与三个方面,文化修养综合表现为人文底蕴、养成教育两大素养,自主发展综合表现为科学精神、学习能力两大素养,社会参与综合表现为责任担当、实践创新两大素养。

第三条  本细则涉及《机械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管理办法》中思想道德”、“创新创业能力综合实践模块

第二章  加分细则

 思想道德”、“创新创业能力”、综合实践模块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

各模块加分见附件1

  附则

第五条  本细则所规定班级各类比赛、竞赛及各种活动需经院学生科审核备案后方可进行加分评定。

第六条  本细则所涵盖的加分项在对应学期加分。

第七条  本细则未能涵盖的加分项,需给予加分的,可参照相近条款加分。

第八条  综合素质测评表如实装入学生档案。

第九条  本细则解释权和修改权归机械工程学院学生工作领导组,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机械工程学院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