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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党字〔2022〕第1号 机械工程学院人才工作小组工作制度(试行)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07日 15:30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械 工 程 学 院 党 委

          字〔2022〕第1

 

机械工程学院人才工作小组工作制度(试行)

为推进人才强院战略,做好人才工作顶层设计,打造一流师资队伍,为实现学院“十四五”时期各项发展目标提供强力人才保障,同时根据《中共中北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管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成立中北大学机械工程学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织构成

学院人才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有关院领导、系(部)主任、副主任为小组成员。具体名单如下:

   长: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副院长

 员:系(部)主任(副主任)  、学科带头人

学院人才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综合科,相关事宜由综合科科长负责。

二、主要职责

1.人才引进工作

根据专业和学科发展需要,制订人才引进计划;广开渠道,收集相关学科人才的供求信息,建立学科人才数据库,筛选优秀人才,确定引进对象;根据教学、科研团队和学科平台建设需要,考察拟引进人才教学能力和科研水平,落实人才引进计划;加强科研平台和人才团队建设,增强吸引人才工作影响力;建立引进人才的相关服务机制,帮助人才快速适应环境,顺利融入学院教学科研工作。

2.人才培养工作

根据学院人才工作总体规划,有计划、分层次地通过培训、青年人才培育计划、出国进修等形式不断提高人才业务素质;按照学校培养、培训管理规定,根据管理权限,负责培养人、进修人选的选拔和推荐;及时了解培养、培训人员的进修学习情况,加强院、系(部)沟通,解决工作、学习中的相关问题,保证培养培训质量;根据管理权限予以奖惩,落实相关待遇。

3.人才评价和激励保障工作

落实学院岗位管理和聘任的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根据专业和学科建设需要,科学配置人才资源,提高人才使用效益;落实学院绩效分配方案,实现收入分配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按照管理权限,具体负责年度考核、聘期考核、评优评先、职称评审等工作的实施,实现人才评价制度和激励保障机制的具体运行,调动人才工作积极性;根据学科和学院特点,制订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考核和激励保障的具体规定和办法,发挥院、系(部)联动的激励导向作用;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积极构建有利于人才工作的事业环境及和谐的生活环境。


机械工程学院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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