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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党字〔2017〕第6号:机械工程学院“做合格党员”监督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4日 20:03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中北大学

机械工程学院文件

院党字〔2017〕第6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党员干部以身作则,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其广大党员干部正确履职,规范用权,廉洁从政,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做合格党员监督管理制度立足着眼党和国家事业的新发展对党员的新要求,坚持以知促行,做四讲四有的合格党员,引导党员干部强化政治意识,始终在政治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党的宗旨;在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中,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在十三五规划开局起步、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中奋发有为、建功立业。

二、监督的对象

全体党员和领导干部

三、监督的主要内容

1、能否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能否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的决议,是否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维护党中央的权威。

2、能否参加党组织生活,履行党员权利和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能否在立身、立德、立业方面做师生的模范和表率。

3、能否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领导干部是否依法行政,能否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4、能否坚持实事求是原则,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5、能否廉洁自律和抓党风廉政建设,遵纪守法,遵守师德规范和社会公德。

6、能否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四、监督制约机制

1、在党员中实行民主评议。

2、严格党的组织纪律、政治纪律、宣传纪律、群众纪律等,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及时查处违纪案件和腐败行为,确保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3、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确保党员出口顺畅。

4、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相结合。

5、充分发挥院纪委委员、纪检监察观察员和信息员定期向党委反馈监督机制,强化作风建设。

五、监督保障机制

1、明确党员监督主体地位,提高党员的民主监督意识。

2、营造党内民主的浓厚气氛,疏通党员监督权利实现的渠道,消除党员监督工作的神秘感。

3、把党员监督权利深化到党员生活的各个层面。

监督电话:0351-3922102

邮箱:2yzhk@nuc.edu.cn

六、本制度由学院党委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机械工程院党委

20171124

主题词:合格党员监督制度

 

签批:张清   拟稿:李秀玲 校印:孔文军 份数: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