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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务处关于开展中北大学2019年校级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报工作以及推荐2019年省级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6日 18:24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中北大学教务处

教研[2018]13号  

 

 

关于开展中北大学2019年校级教学改革创新项目

申报工作以及推荐2019年省级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的通知

 

各院(校区)、部、处及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充分发挥教育教学研究的引领和先导作用,扎实推进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建设和优秀教学成果培育,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中北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校教[2013]8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校级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报工作,并择优推荐2019年省级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目的

本次教改立项的目的是通过对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工程教育认证、新工科研究与实践、实践教学、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资源共享、教学管理与教学质量保障、教育教学特色培育、科研促进教学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推动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入开展,为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提供更好的条件保障。

二、立项依据

根据研究的内容,本次立项分为教学综合改革类,专业建设类,人才培养改革类,实践教学类,创新创业类,教学管理、师资队伍建设类,新工科研究与实践类及其它等大类。

三、项目申报条件与要求

1、2019年校级教学改革创新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项目负责人限报1个项目,如有在研项目的,不允许参加本次申报;参研人员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项目组成员(含主持人)当年参研的项目不得超过两项。

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的负责人,年龄在55周岁以下。一般须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博士学位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也可担任项目主持人。人事关系不在项目承担学校的兼职人员不得作为项目主持人。

2、申报项目应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好的实践条件,实施方案设计合理,具有可行性,预期成果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和实际应用推广价值,能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中起到示范和指导作用。与以往已立项项目研究内容相似的项目不予受理。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教改项目申报,根据立项指南的要求(具体参照《2018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积极组织广大教师申报适合开展的教学改革创新项目。

3、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两年。

4、项目结题时须有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对应的标志性成果,如共享平台、论文、教材、实施方案、获奖、调查报告、问卷分析等,并提交项目研究报告和实际应用效果的支撑和佐证材料。

5、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填写《中北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2)一式一份及电子版交所在单位。

6、各单位应组织本单位申报项目的初步评审工作,并将同意立项的申报项目材料进行排序汇总,填写《中北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3),于12月10日之前将申报表和各单位汇总表的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jyk@nuc.edu.cn),逾期将不予受理。

7、教务处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校级项目评审工作,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项目的评审。

 

附件:

   1、《2018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报指南》

2、《中北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表》

3、《中北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