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严把学生党员的入口关,规范入党流程,做好支部发展对象进一步考察的确定工作,保证在确定过程的公平、公正,征求意见全面具体,特制定本指导方案。具体如下:
一、确定时间: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15日
二、确定范围:经过各支部培养考察的发展对象
三、发展对象进一步考察条件
1、思想上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拥护党的章程和纲领;
2、勤奋好学,成绩较好。
本科生:
(1)大一、大二年级学生要求上学期成绩排名在前1/2,目前无不及格课程;
(2)大三、大四学生要求上学期成绩排名在班级前3/5或专业排名前1/2,近一学期内无不及格课程;
研究生:
(1)研一要求成绩排名在前2/3,无不及格课程;
(2)研二上要求成绩排名前3/4,无不及格课程;
(3)研二下之后以科研成果及科研能力提升、社会服务等为参考依据。
3、存在以下情况的不予发展:
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不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不坚定、态度不坚决的;传播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的;不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受到院级或校级及其以上任何处分的(处分期内不能推荐;解除处分后,不再受原处分影响)。
4、以下情况可优先推荐,低年级成绩要求按高年级要求执行:
(1)在学生工作中表现优异,贡献突出者;
(2)热心公益事业且表现优异者;
(3)双创成果突出者;
(4)退伍军人、学生军训教官;
(5)团员教育评议中等级为优秀的团员。
三、具体过程:
1、各支部安排党小组负责各团支部发展对象的意见征求工作。
1)发展对象的培养人向党小组汇报对发展对象的考察培养情况,并提交《对某某的考察培养结论》。
2)党小组与相关人员座谈,主要征求本班党员和本班班委的意见,做好相关记录,并参照团支部确定发展对象时的班级民主评议结果。
3)由党小组找发展对象所在班级的班主任征求意见,由班主任撰写意见并打分。
2、各支部支委会组织发展对象答辩会,答辩时需要审查发展对象的相关入党材料。
1)每位发展对象做2~3分钟的自我剖析介绍(内容: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以及经过考察培养和校党课的学习后,自己在思想认识上的提高)。
2)支委根据介绍情况提1~2个问题,并做好相关记录。
3)支委根据答辩情况以及了解到的各方面的情况,给出支委对发展对象的意见。
3、各支部召开“确定发展对象进一步考察的汇报讨论会”
参会人员:支委和党小组组长
会议要求:党小组组长以团支部为单位向支委会汇报对所承包团支部的发展对象的征求意见情况。
汇报讨论会需要准备的材料:《对某某的考察培养结论》、班级班委的意见、班级党员意见、班主任意见、导师意见、发展对象的答辩情况及考察组意见。
4、支委会综合考虑各方面意见,确定发展对象进一步考察的名单。
5、确定名单后与各班主任再进行反馈沟通,以确定最终名单,并上报院党员发展教育中心组织部。
四、注意事项
1、《对某某的考察培养结论》中,培养人需要明确考察培养过程中被培养人在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的优缺点。
2、征求意见过程中,必须如实记录各相关人员的意见,意见需要明确发展对象在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上的优点和缺点,突出其优秀和不足的地方。
3、对于组织召开的“发展对象答辩会”和“确定发展对象进一步考察的汇报讨论会”,必须如实做好会议记录。
4、确定发展对象进一步考察的过程要严肃认真、客观公正、遵守流程、实事求是,每个环节必须做好书面性的文字记录,务必做到有理有据。
5、向班主任征求意见时应向班主任说明清楚本次确定发展对象进一步考察的大体流程,参照附件2:征询班主任/导师意见的模板
6、研究生还需要向导师征求意见,向导师征求意见时应向导师说明清楚本次确定发展对象进一步考察的大体流程,参照附件2:征询班主任/导师意见的模板
五、其他
1、对在确定过程中徇私舞弊、不负责任的团体和个人,党支部将根据情节严重给与党内处分和相应的纪律处罚;对于弄虚作假的发展对象,党支部将根据情节严重,做出取消本次发展资格或取消在校期间发展资格的处理。
2、各支部将最终确定的发展对象进一步考察的名单(如上报的名单有特殊情况的需备注说明清楚)于12月17日18点前报党员发展教育中心组织部:
本科生:杨涛 1326786115@qq.com;研究生:赵智全(616225211@qq.com)审核并公示。
3、相关表格请从学院网站上下载。
机械工程学院党委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