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第三届十大“党员之星”评选办法
为确保本次评选活动的公平、公正和高效,特成立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第三届十大“党员之星”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主任:李秀玲
评审委员会委员:班惠英、孔文军、罗佳、苗慧、王瑾、王子威、贾万宝、张瑞珍、张晓峰
一、评选范围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全体学生党员(正式党员)
二、评选时间
2016年4月14日——2016年5月15日
三、评选条件
1、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积极学习、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
2、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有集体意识和大局意识,积极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起到学院与学生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维护班级、宿舍学生的安全、团结、稳定大局。
3、勤奋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努力做到全面发展,近一学年考试成绩均分排名在班级前1/2,无不及格课程。
4、在近一年的党员考核中至少一学期为优秀且另外一学期在中(包含)以上,或两学期均为良好,在支部建设中有突出贡献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5、有良好的生活作风,乐于奉献,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密切联系群众。
6、有较强的责任意识,认真完成各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严格遵守学校、学院、班级的各项规章制度,处处起到表率作用,为班级、学院做出较大贡献。
7、获得过至少两次校级(及以上)的荣誉。
8、自入学以来,无任何违纪记录。
四、评选程序
1、宣传发动阶段(4月14日——4月16日)
各学生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学习、领会文件精神,使支部全体党员认识到此次评选活动的意义。
2、提名阶段(4月17日——4月24日)
(1)由各个学生党支部依据评选条件,按照支部党员总数的15%的比例提名候选人,参加学院十大“党员之星”评选活动,并注明提名理由。
(2)已经获得过往届十大“党员之星”者,不再在提名之列;
(3)请各党支部,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慎重提名,4月24日晚10点以党支部为单位将《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十大“党员之星”提名表》(见附件)交到文瀛1号南楼大厅秘书部部长李瑞欣(18435131098)处,同时在4月24日之前将被提名人的信息按附件表格EXECL格式发至李瑞欣邮箱1459504295@qq.com。
被提名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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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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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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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5-2均分/排名/班级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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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6-1均分/排名/班级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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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5-2
支部考核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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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6-1
支部考核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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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的
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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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
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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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示与民意调查阶段(4月25日—4月28日)
对提名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后,对各支部提名的候选人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异议核查属实者,取消候选人资格。
4、投票阶段(4月29日——5月5日)
对候选人先进事迹进行宣传,公布候选人的资料。
投票方式:
(1)在学院学生工作微信公众平台——“中北大学二院学生工作”设置投票系统,我院所有同学均有投票的权利,每人限投一票。
(2)5月4日、5日,进行两天的集中现场投票(地点待定)。
5、评审阶段(5月6日—5月9日)
(1)微信投票和现场投票得票总数前20名的候选人进入评审阶段;
(2)评审委员会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综合考虑进入评审阶段的20名候选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表现,参考得票数,最终评选出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第三届十大“党员之星”。
6、总结表彰阶段(5月10日——5月15日)
(1)召开总结表彰大会,授予当选的学生为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第三届十大“党员之星”荣誉称号。
(2)组织全体同学学习“党员之星”先进事迹,开展向“党员之星”学习活动,深化成果,在全院同学中弘扬正气,进一步推动良好风气的形成。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学生党建办公室
201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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