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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第一届十大“励志之星”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11日 08:50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为确保本次评选活动的公平、公正和高效,特成立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第一届十大“励志之星”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主任:李秀玲

评审委员会委员:班惠英、李晓彧、李清岩、孔文军、王瑾、王子威、邢培岩、李凤刚

一、评选范围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全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6-17学年)

二、评选时间

2017410日——201752

三、评选条件

1、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积极学习、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

2、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有集体意识和大局意识,积极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起到学院与学生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维护班级、宿舍学生的安全、团结、稳定大局。

3、勤奋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努力做到全面发展,近一学年考试成绩均分排名在班级前1/2,无不及格课程。

4、勤俭节约,生活简朴,有较为典型的励志事迹。

5、有良好的生活作风,乐于奉献,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密切联系群众。

6、有较强的责任意识,严格遵守学校、学院、班级的各项规章制度,处处起到表率作用,为班级、学院做出较大贡献。

7、在各类社会实践活动、科技创新活动、志愿服务活动、慈善义工活动、勤工助学、校园文化活动、抗击灾害工作等各方面有突出成果或事迹。

8、自入学以来,无任何违纪记录。

四、评选程序

1、宣传发动阶段(410日——411日)

各班生活委员将此文件内容转达给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使各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识到此次评选活动的意义。

2、提名阶段(412日——416日)

1)由各班级依据评选条件,按照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数的15%的比例提名候选人,参加学院十大“励志之星”评选活动,并注明提名理由。

2)请各班,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慎重提名,420日晚10点以班级为单位将《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十大“励志之星”提名表》交到文瀛1号南楼大厅纪检部部长吴聪雅(18434367613)处,同时在420日之前将被提名人的信息按附件表格EXECL格式发至中北大学二院勤工委邮箱1485862029@qq.com

被提名人姓名

班级

学号

所任职务

均分/排名/班级人数

综测/排名/班级人数

是否贫困生

四六级分数

获得的

荣誉

提名

理由

 

 

 

 

 

 

 

 

 

 

3、公示与民意调查阶段(416418日)

对提名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后,对各班提名的候选人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异议核查属实者,取消候选人资格。

4、投票阶段(418日——422日)

对候选人先进事迹进行宣传,公布候选人的资料。

投票方式:

(1)在学院学生工作微信公众平台——“中北大学二院学生工作”设置投票系统,我院所有同学均有投票的权利,每人限投一票。

(2)421日、22日,进行两天的集中现场投票(地点待定)。

5、评审阶段(42452日)

1)微信投票和现场投票得票总数前20名的候选人进入评审阶段;

2)评审委员会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综合考虑进入评审阶段的20名候选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表现,参考得票数,最终评选出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第一届十大“励志之星”。

6、总结表彰阶段(56日——515日)

1)召开总结表彰大会,授予当选的学生为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第一届十大“励志之星”荣誉称号。

2)组织全体同学学习“励志之星”先进事迹,开展向“励志之星”学习活动,深化成果,在全院同学中弘扬正气,进一步推动良好风气的形成。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学生工作领导组

2017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