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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优助困】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9日 09:41    作者:    来源:学生科     点击率:

院各班: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 国家励志奖学金旨在帮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品学兼优的本专科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为了做好评审工作,请我院各班按照下列条件认真组织评选。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

1. 评选范围:我校全日制本专科生中的二年级及以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 参评条件:按照《机械工程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中的条件执行。

二、报送时间: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材料于10月11日(周四)晚上22:00——22:30上报至文瀛1号楼103办公室(务必在班级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完进行该项工作,本年度未认定成经济困难的学生不具备评选资格)

三、评选程序:

1、由学生提出个人申请,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由班主任初审后签署意见。

2、班主任全面负责审查申请同学的资格及申请内容的真实性,召开班会,班主任及困难学生民主评议小组全面负责审查申请同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及申请内容的真实性,组织评审工作,确定推荐名单并向全班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填报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表。

3、生活委员严格按照时间上报学院材料。

4、学生科对各班所报申请名单进行复审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推荐名单,并报送学生处。(如果申报同学名额大于学生处下拨的名额,学院将按照专业、班级、成绩等条件进行励志奖学金的评选,望同学们周知)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

国家励志奖学金:

1)学生个人书面申请一份;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一份;

3)加盖学院教学科公章的2017-2018学年个人成绩单一份;(可由班级初审将名单汇总,最后由学生科提供名单统一去教学科打印);

4)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电子及纸质);

5)《中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班级评议结果报告》2

6)国家励志奖学金评议现场照片2张(高清)电子版

注: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表电子版及现场照片于10月11日晚22:00前发至:1485862029@qq.com文件夹以“励志+班级”命名);并将其打印稿(含班主任签字)交至勤工委杨鹏斌(联系方式:18406584094)处,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特别说明

1)受校、院级处分者不得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

2)在学生出勤查课受到全校通报批评,因旷课、夜不归宿、宿舍安全卫生等检查中有违纪行为的均不得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

3)各班要按照评选要求严格审核,在初审名单表的备注中严格填写召开的班会时间、班会地点、班级评议小组名单及小组成员的宿舍号。

4)申请参评人员要符合我校认定的经济困难学生标准,不拥有或使用高档消费品,不在校外租房,不经常外出旅游,不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提供的评选材料真实,本人愿意接受任何检查,如有违背将按照《中北大学学生手册(2018版)》中《中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2款在申请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勤工助学、撤销处分等工作中,提供虚假证明者,给予记过处分。

5)严格按照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的文件执行,不允许将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私分、充班费、以各种理由聚会等违规使用行为,确保助学金的正确使用,对于违反规定的将取消其奖励或者受助学生资格,已经发放的奖助学金将予以追回。

6)各班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严禁违规操作。

备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初审名单表等材料在附件下载或直接从我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机械工程学院学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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