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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 党 字 〔2018〕第7号 机械工程学院党委联系基层学生党支部制度

      

机械工程学院文件

    2018〕   第7

 

机械工程学院党委联系基层学生党支部制度

为全面贯彻领导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发挥教师党员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增强学生党支部工作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永葆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推动学院党建工作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一、每位学院领导、党委委员、党建辅导员负责联系一个学生党支部。具体安排如下:

张 清书记负责联系机械工程学生党支部

祝锡晶院长负责联系机械电子工程学生党支部

李秀玲副书记负责联系工业工程与设计学生党支部

苗鸿宾副院长负责联系过程与控制工程学生党支部

曾志强副院长负责联系机械制造学生党支部

李瑞琴老师负责联系博士生研究生党支部

辛志杰老师负责联系研究生第一党支部

吕海峰老师负责联系研究生第二党支部

苗 慧老师负责联系研究生第三党支部

二、工作内容

1、指导、检查和督促学生党支部的政治学习、党员教育、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使党员了解党中央、省委及学校党委的政策方针,知晓学院党委的工作思路、工作决策等。

2、深入了解所联系支部学生党员的学习状况、个人特点、家庭状况、个人诉求等,关心每一位党员的个人发展,每一个党员身心健康,了解其思想状况,及时反映和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

3、不定期开展党员谈心活动,通过谈心帮助党员解除思想困惑,增强工作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党员不断成长。

4、听取党支部对党员培养、教育和发展工作的意见、建议。

5、负责党纪、党风的整顿,做好违纪党员的思想教育工作。

三、工作要求

1、联系人至少每月到所联系的学生党支部进行一次调研,参加一次支部活动。

2、联系人每学期就实际联系工作进行总结,并对学院党建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各学生党支部书记要积极邀请联系老师参加本支部活动。

 

机械工程学院党委

2018.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