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北大学机械工程学院!今天是:
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转发《关于开展2018年实验、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1日 18:25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度全省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8]1436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度全省高校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晋教师函[2018]75号)和《中北大学2018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校人[2018]43号)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启动实验、工程系列的职称评审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具体时间安排
    12月21日         申报人员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报名;
    12月22日-23日    申报人员准备申报材料,材料需经职能处室审核盖章;
    12月23日下午     申报人员将申报材料交到教务处;
    12月24日         实验、工程系列评审会,结果公示;
   二、申报材料要求
    1.实验、工程系列的职称评审条件见(附件1、附件2)
    2.评审情况登记表:申报实验、工程系列的教师需填写《中北大学实验、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情况登记表》(附件3,打印一式两份,同时提供电子稿)。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承诺书》一份(附件3)。
    4.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原件。
    5.论文、著作原件,检索验证材料。纵向科研项目的排名证明(任务书、合同、结题报告等),横向科研项目的合同、经费本。
   (1)凡作为评审条件的论文须在每个刊物的扉页前夹贴《论文检测结果通知单》原件,本人自留复印件。凡查重文字复制比超过10%的论文一律不能作为评审条件。
   (2)凡作为评审条件的论文需提供刊物的“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官网检索页(“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官网-办事服务-业务查询-新闻出版类查询)和论文的cnki检索页。国家级论文和核心论文需提供论文发表时间段的核心收录检索页,被SCI、EI收录的论文需提供收录证明。凡作为评审 条件的著作需提供“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官网上的CIP数据验证页。
    6.将以上材料规整统一放入个人材料袋中,材料袋要求有封口拉链,材料袋外侧牢固粘贴标签,标签上注明单位、姓名、申报职务、申报学科。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屈腊琴、姬文芳
  联系电话:3922066
  邮箱:sjjxk@nuc.edu.cn

               教务处
2018年12月21日